第四十六章屢平西南——沐紹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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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屢平西南——沐紹勳
沐紹勳,字世承,一作世臣,號五山,鳳陽府定遠縣人,明朝中期勳臣、將領,黔寧王沐英之六世孫、定邊伯沐昂之五世孫、黔國公沐昆之子。襲封黔國公,佩征南將軍印鎮守雲南,勇略過人,用兵時常獲勝。率軍平定尋甸、武定土司叛亂,擒斬數千,降服兩萬餘人,以功加太子太傅,曾遣使諷喻西南諸蠻,條陳處置事宜,穩定了滇黔局勢。成功調停雲南永寧府土司與四川鹽井衛土司的紛爭。沐紹勳去世,共襲位十五年,年僅三十三歲,獲贈太師,謚號“敏靖”。
沐紹勳,六世祖為明初開國功臣、黔寧王沐英;五世祖沐昂,為沐英第三子,在英宗時官拜左都督,死後追贈定邊伯;高祖父沐僖,襲任南京錦衣衛副千戶;曾祖父沐瓚,以右軍都督同知佩征南將軍印,代鎮雲南七年;祖父沐誠,在沐瓚死後以錦衣衛指揮使、右參將代其父鎮金齒;父親沐昆,十六歲時襲封黔國公,在鎮二十二年,屢平諸蠻叛亂。
年僅三十八歲的沐昆去世,十八歲的沐紹勳襲封黔國公爵位,佩征南將軍印綬,充任鎮守雲南總兵官。沐紹勳與雲南巡撫羅玉聯名上書,請求設置永昌府,世宗命沐紹勳提督屯田。
尋甸府土司安銓發動叛亂,都禦史傅習率軍進討,以戰敗告終。此時,武定軍民府土酋鳳朝文也舉兵反叛,與安銓聯軍攻擾雲南,滇南大亂,世宗聞訊,派兵部尚書伍文定統軍南征。伍文定尚未抵達,而沐紹勳已督率各軍出擊。他在戰前,先授予一批準備襲封土官的青年冠帶,允諾在平叛後將替他們向朝廷奏請官爵,眾人聞訊,士氣大振,奮戰而前,大破叛軍,“擊斬強賊十餘人”。沐紹勳奏捷京師,世宗降敕獎諭,命他與伍文定剿撫叛軍。
鳳朝文逃回武定府,此前,他欺騙府中軍民稱武定土知府鳳詔母子已被明廷殺死,朝廷下令將要剿滅武定軍民,眾人才跟隨其起兵叛亂。至此,鳳詔母子率軍返回武定府,軍民大驚而降,鳳朝文無計可施,渡普渡河潰逃,準備前往四川東川府,途中於湯郎箐被追兵斬殺。安銓撤回尋甸,兵勢仍盛,構築數十道營柵,企圖阻擋明軍進攻,沐紹勳分兵夾擊,攻破其防線。安銓繼續逃往東川府,不知鳳朝文死訊,準備先入芒部,被東川土知府祿慶擒獲。
雲南之亂,至此全部平定,此役,明軍先後擒獲叛軍一千餘人,斬得首級二千九百餘級,俘獲叛軍男女一千二百餘人,又招降二萬餘人,奪取器械、牛羊頗多。捷報傳至京師,世宗加授沐紹勳為太子太傅,增加他的歲祿五十石。
西南三宣六慰中的老撾、木邦、孟養、緬甸、孟密等國互相仇殺,師宗州、納樓茶甸長官司、思陀甸長官司、八寨長官司等盡皆內亂,歷時已久。沐紹勳會同雲南巡撫歐陽重等,派遣使者遍訪諸蠻,以武定、尋甸破滅之例警示,諸蠻懾伏,紛紛表示願意歸還侵占的土地;木邦宣慰使罕烈、孟養宣慰司的思倫都願意遣使進貢方物;隴川宣慰司的多鯨也同意把宣慰使職還給侄兒多參。南中大亂於是全部平息。
沐紹勳等奏言西南處置事宜等奏言:允許木邦、孟養兩處宣慰司進貢贖罪,並告誡孟養不許侵擾緬甸、木邦不得黨助多鯨爭奪隴川的官職;獎賞抵禦強敵的孟養土司思真;允許緬甸土司莽啟歲襲封祖上官職;令隴川的多參、孟定的罕忽各自返回本境,招撫百姓;將各宣慰司爭議多年的莫猛母等地交由孟密管轄,每年向朝廷上繳差銀一千兩;割孟乃等七處歸屬木邦的罕烈。以均分其地,平息紛爭。世宗下詔,同意按照沐紹勳的建議施行。
雲南阿迷州蒙自縣的土官才古等人叛亂,雲南守臣出兵將其討平,擒斬叛軍九百四十餘人,俘獲九百六十餘人,繳獲牛馬、器仗頗多,降撫三千四百六十餘人,沐紹勳在此役中居中調度有功,獲賜銀絲等物。
雲南永寧府土司阿和,與四川鹽井衛土司刺馬仁爭奪村寨,麗江軍民府土知府木公是阿和的姻親,於是起兵幫助阿和對抗刺馬仁,雙方仇殺數年,四川、雲南屢經會勘,都未能解決爭議。沐紹勳會同雲南、四川兩省巡撫胡訓、潘鑒及巡按董珊、鄒堯臣等各自督官調查、商議,最終平息了這場紛爭。事後,沐紹勳上奏,請求世宗申明舊制,不許土司相互仇殺,世宗允準,並對沐紹勳加以賞賜。
世宗敕令沐紹勳及兩廣總兵官柳珣整備軍隊、調度錢糧,準備征討越南莫朝,沐紹勳逝世,共襲位十五年,年僅三十三歲。世宗聞訃訊,依例賜祭葬,下詔追贈沐紹勳為特進光祿大夫、右柱國、太師,賜謚號“敏靖”。
沐紹勳為第五代黔國公,奉命鎮守雲南,沐氏是明朝唯一持續掌握實際領土權力的勳臣,沐紹勳在鎮期間,屢次用兵,主要舉措有:親自率軍出征,大破武定、尋甸二土司叛亂;以恩威並施的手法,穩妥處置了西南三宣六慰中長期的爭鬥,威懾老撾、緬甸及南中諸蠻,使“南中悉定”;會同四川、雲南兩省巡撫調停雲南永寧府與四川鹽井衛土司的紛爭,禁止土司間私相仇殺,沐紹勳的一系列軍政舉措,使滇黔局勢得以穩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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沐紹勳,字世承,一作世臣,號五山,鳳陽府定遠縣人,明朝中期勳臣、將領,黔寧王沐英之六世孫、定邊伯沐昂之五世孫、黔國公沐昆之子。襲封黔國公,佩征南將軍印鎮守雲南,勇略過人,用兵時常獲勝。率軍平定尋甸、武定土司叛亂,擒斬數千,降服兩萬餘人,以功加太子太傅,曾遣使諷喻西南諸蠻,條陳處置事宜,穩定了滇黔局勢。成功調停雲南永寧府土司與四川鹽井衛土司的紛爭。沐紹勳去世,共襲位十五年,年僅三十三歲,獲贈太師,謚號“敏靖”。
沐紹勳,六世祖為明初開國功臣、黔寧王沐英;五世祖沐昂,為沐英第三子,在英宗時官拜左都督,死後追贈定邊伯;高祖父沐僖,襲任南京錦衣衛副千戶;曾祖父沐瓚,以右軍都督同知佩征南將軍印,代鎮雲南七年;祖父沐誠,在沐瓚死後以錦衣衛指揮使、右參將代其父鎮金齒;父親沐昆,十六歲時襲封黔國公,在鎮二十二年,屢平諸蠻叛亂。
年僅三十八歲的沐昆去世,十八歲的沐紹勳襲封黔國公爵位,佩征南將軍印綬,充任鎮守雲南總兵官。沐紹勳與雲南巡撫羅玉聯名上書,請求設置永昌府,世宗命沐紹勳提督屯田。
尋甸府土司安銓發動叛亂,都禦史傅習率軍進討,以戰敗告終。此時,武定軍民府土酋鳳朝文也舉兵反叛,與安銓聯軍攻擾雲南,滇南大亂,世宗聞訊,派兵部尚書伍文定統軍南征。伍文定尚未抵達,而沐紹勳已督率各軍出擊。他在戰前,先授予一批準備襲封土官的青年冠帶,允諾在平叛後將替他們向朝廷奏請官爵,眾人聞訊,士氣大振,奮戰而前,大破叛軍,“擊斬強賊十餘人”。沐紹勳奏捷京師,世宗降敕獎諭,命他與伍文定剿撫叛軍。
鳳朝文逃回武定府,此前,他欺騙府中軍民稱武定土知府鳳詔母子已被明廷殺死,朝廷下令將要剿滅武定軍民,眾人才跟隨其起兵叛亂。至此,鳳詔母子率軍返回武定府,軍民大驚而降,鳳朝文無計可施,渡普渡河潰逃,準備前往四川東川府,途中於湯郎箐被追兵斬殺。安銓撤回尋甸,兵勢仍盛,構築數十道營柵,企圖阻擋明軍進攻,沐紹勳分兵夾擊,攻破其防線。安銓繼續逃往東川府,不知鳳朝文死訊,準備先入芒部,被東川土知府祿慶擒獲。
雲南之亂,至此全部平定,此役,明軍先後擒獲叛軍一千餘人,斬得首級二千九百餘級,俘獲叛軍男女一千二百餘人,又招降二萬餘人,奪取器械、牛羊頗多。捷報傳至京師,世宗加授沐紹勳為太子太傅,增加他的歲祿五十石。
西南三宣六慰中的老撾、木邦、孟養、緬甸、孟密等國互相仇殺,師宗州、納樓茶甸長官司、思陀甸長官司、八寨長官司等盡皆內亂,歷時已久。沐紹勳會同雲南巡撫歐陽重等,派遣使者遍訪諸蠻,以武定、尋甸破滅之例警示,諸蠻懾伏,紛紛表示願意歸還侵占的土地;木邦宣慰使罕烈、孟養宣慰司的思倫都願意遣使進貢方物;隴川宣慰司的多鯨也同意把宣慰使職還給侄兒多參。南中大亂於是全部平息。
沐紹勳等奏言西南處置事宜等奏言:允許木邦、孟養兩處宣慰司進貢贖罪,並告誡孟養不許侵擾緬甸、木邦不得黨助多鯨爭奪隴川的官職;獎賞抵禦強敵的孟養土司思真;允許緬甸土司莽啟歲襲封祖上官職;令隴川的多參、孟定的罕忽各自返回本境,招撫百姓;將各宣慰司爭議多年的莫猛母等地交由孟密管轄,每年向朝廷上繳差銀一千兩;割孟乃等七處歸屬木邦的罕烈。以均分其地,平息紛爭。世宗下詔,同意按照沐紹勳的建議施行。
雲南阿迷州蒙自縣的土官才古等人叛亂,雲南守臣出兵將其討平,擒斬叛軍九百四十餘人,俘獲九百六十餘人,繳獲牛馬、器仗頗多,降撫三千四百六十餘人,沐紹勳在此役中居中調度有功,獲賜銀絲等物。
雲南永寧府土司阿和,與四川鹽井衛土司刺馬仁爭奪村寨,麗江軍民府土知府木公是阿和的姻親,於是起兵幫助阿和對抗刺馬仁,雙方仇殺數年,四川、雲南屢經會勘,都未能解決爭議。沐紹勳會同雲南、四川兩省巡撫胡訓、潘鑒及巡按董珊、鄒堯臣等各自督官調查、商議,最終平息了這場紛爭。事後,沐紹勳上奏,請求世宗申明舊制,不許土司相互仇殺,世宗允準,並對沐紹勳加以賞賜。
世宗敕令沐紹勳及兩廣總兵官柳珣整備軍隊、調度錢糧,準備征討越南莫朝,沐紹勳逝世,共襲位十五年,年僅三十三歲。世宗聞訃訊,依例賜祭葬,下詔追贈沐紹勳為特進光祿大夫、右柱國、太師,賜謚號“敏靖”。
沐紹勳為第五代黔國公,奉命鎮守雲南,沐氏是明朝唯一持續掌握實際領土權力的勳臣,沐紹勳在鎮期間,屢次用兵,主要舉措有:親自率軍出征,大破武定、尋甸二土司叛亂;以恩威並施的手法,穩妥處置了西南三宣六慰中長期的爭鬥,威懾老撾、緬甸及南中諸蠻,使“南中悉定”;會同四川、雲南兩省巡撫調停雲南永寧府與四川鹽井衛土司的紛爭,禁止土司間私相仇殺,沐紹勳的一系列軍政舉措,使滇黔局勢得以穩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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